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认定书上写着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,各方同意使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
针对“伤人事故不适用简易程序处理”的直接回复,其法律依据主要来自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。根据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(2020年修正版)第二十三条,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包括:财产损失事故;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,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。但需注意,此处“伤势轻微”需满足“未造成人员重伤、死亡”且“各方当事人一致书面申请”。您的情况中虽写明“伤势轻微”,但若未形成书面同意文件,或后续伤情被认定为非轻微(如涉及骨折等),则简易程序的适用不符合法律规定,需转为一般程序。因此,仅口头同意或未严格审查伤情的简易程序处理,可能因违反法定条件而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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