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多付的一万房款还能不能要回来呀?
您多付一万房款的返还请求,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获得法律支持。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九百八十五条:“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,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(一)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;(二)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;(三)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。”您多付一万房款的场景中,若不存在上述除外情形(如非赠与、非提前清偿约定内的款项、非明知无义务仍支付),收款方取得该款项无法律依据,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。因此,您作为受损失方,有权依据该条款请求返还多付的一万房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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